--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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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将《计算机软件诉讼》一文翻译成韩文?

 

蒋教授:
    您好!
    不知您是否还记得我?我是上一次您在韩国时认识的中国留学生崔金珍。2002年2月份我顺利地完成了我的硕士学位,现在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我还是您网页的忠实访问者,我对您网页中知识产权诉讼讲座中的第五章"计算机软件诉讼"特别感兴趣。韩国的教授和同学们也对您的这篇文章感兴趣,而且也特别想知道中国的情况,所以我想在经您的同意的条件下把您的这篇文章翻译成韩国语发表,当然这篇文章的著作者是您,我只是通过翻译而发表您写的这篇文章而已。其中有些内容因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条例保护"而废止的项目我想以注释的形式加以补充说明。不知能否得到您的同意。如果我翻译的比较好,而且注释的内容也不错的话,也有可能会有登刊的机会。当然能登载的话,作者还是您。

    您的好消息。此致!
    敬礼!
    祝您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学生 崔金珍
    2002. 05.21

  崔女士:你好,真高兴又听到你的消息,我为你的进步和成绩而高兴。
        所谈翻译“软件诉讼”一事,我毫无意见,原作品是我的,但译著将是你的了。但我提醒你,中国新的软件保护条例已经修改公布,有一些变化。在法律责任方面,我特地写了一篇文章《解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法律责任》,在该网站的法官论坛一栏中。建议你找来一读。然后再考虑如何翻译的问题。我也将在给你提一些建议。
         希望再听到你的消息。
         祝成功。
         蒋志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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