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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记者媒体

时间:2015-04-17   出处:光明日报  作者:  点击:
2014年,我国共受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92.8万件,同比增长12.5%,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4年居世界第一。商标有效注册量839万件,继续保持世界第一。

  从数据来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是否意味着我国已是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发力创新驱动?怎样看待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1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对此进行了解答。

  

  要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

  “当前,我国的专利、商标、版权等都位居世界前列,但还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迫切需要促进由大到强的转变。”谈到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申长雨表示。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9件,比“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高了1.6件,但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09—2013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尽管如此,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仅有27%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动力。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其角色和作用更为突出。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强国,无一不把知识产权作为维系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无论从知识产权发展到现阶段的需要来讲,还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来讲,都要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申长雨强调。

  创新驱动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使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知识产权到底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哪些助力呢?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才能激励创新。”在申长雨看来,只有找到创新的原动力,才能更好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而知识产权就是创新的原动力。

  申长雨表示,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使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知识产权赋予创新成果财产权,赋予创新主体对创新成果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以及通过成果转移转化获取收益的权利;通过依法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来激励人们发明创新;知识产权蕴含的市场机制使得创新成果能实现转移转化、产生效益。“因此,知识产权解决的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申长雨强调。

  保护知识产权,但不保护滥用

  官方数据显示,去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24479件,同比增长50.9%;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74万件,案值9.98亿元。

  在刘俊臣看来,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较多,侵权假冒比较严重;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拥有人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也较多,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

  阎晓宏也表示,我国出版领域的盗版现象还比较严重,去年全国版权系统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2600余件。但一些大的企业也应具备责任和担当,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注重传播知识产权。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旨在引导经营者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合规,明确正当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和排除、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之间的界限。

  刘俊臣表示,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是反垄断执法的重要内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不仅不会促进创新,反而会阻碍创新和损害竞争,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更引发垄断问题。

  记者了解到,《规定》对拒绝许可知识产权、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差别待遇等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几种具体滥用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