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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精神

李克强为国务院文件运转流程定新规 要求: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无特别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7天之内必须下发。政策精神

时间:2015-04-22   出处:  作者:  点击:

“我们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常常半夜拿到特急文件立刻就批了,但有些部门、地方的文件却经常在那里原地‘转圈’。这种现象必须坚决改变!”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文件运转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无特别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7天之内必须下发。


李克强说,本次会议通过的文件都下了很大功夫,出台的措施也都比较“实”。“今天在座的都是国务院领导,确定通过了,就别再在各部门‘打转’了!”

他当场明确了一个文件运转流程“新制度”: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果由部门联合印发,7天内必须下发;如果由国务院印发,没有重大修改意见的7天以内必须下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必须下发。

“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在哪个环节有拖着、卡着的现象,一定要就地消除!”总理说,“要坚决打破原来的规矩,不能让文件再在处长、司长那里一层一层地‘画圈’了!”

对于文件印发后的落实情况,李克强也提出硬性要求:不涉及保密的文件印发后,要马上公开上网,跟着就要有督查组,抓紧推动落实到位。

他说,国务院和各部门都要组织人员下到基层,督查有关项目的开工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同时,也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确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千万不能让老百姓听到‘一声靴子响’,觉得自己要受惠了,结果等了半天,迟迟听不到‘第二只靴子落下来’,感受不到政策落地!”李克强形象地比喻道,“不能让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变成‘空中楼阁’!”(肖楠)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