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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国家法律

时间:2015-01-04   出处:  作者:  点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会议认为,把政府采购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事关政府公信力,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必须深化改革,建立过硬的制度约束和管理措施,着力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厉行节约,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花在刀刃上。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要求突出节能环保、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取向。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明确了从提出需求、确定标准到招标采购、履约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措施,要求公平、公正、科学地遴选和组成评审委员会。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必须公开。四是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大问责处罚力度,严防暗箱操作、寻租腐败,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配套制度,加大救助投入,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要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低保等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三要推动慈善与政府救助衔接互补,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措施,发挥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动员和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四要管好用好救助资金。元旦、春节将至,中央财政已预拨明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00多亿元,安排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71亿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引导有关地方为受灾困难群众捐赠过冬生活物品。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为更好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后可将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一并下放。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对信用差的企业从严审核。三是采取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退税申报便利。四是合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血管支架、电动自行车、喷涂机器人等产品退税率,对生产过程存在污染的含硼钢类产品取消退税。通过有扶有控,促进外贸结构优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