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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开先河 审委会制度改革破冰热点关注

时间:2015-09-23   出处:新浪司法  作者:  点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开先河 审委会制度改革破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庭审现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开先河 审委会制度改革破冰
审委会七位法官出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开先河 审委会制度改革破冰
庭审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9 月17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首次开庭审理原告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一案,此案是全国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据了解,当日庭审安排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个大法庭里,审委会成员由包括院长宿迟、副院长宋鱼水、副院长陈锦川在内的七位法官组成,还包括一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据悉,七名审委会委员均是具有近20年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在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审理中具有丰富经验。

由于此案是全国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因此备受法律界和新闻界关注。庭审结束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院审委会制度改革的相关举措。明确审委会主要审理两类案件,一类是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一类是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以本案的审理为契机,我院对审委会审理案件的范围、审委会与合议庭的关系、审委会直接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等方面做出了实践探索。” 宋鱼水如是介绍该案的意义。在新浪法院频道看来,该案件的意义不单是审理机制的改革,同时也折射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变:法院首创审委会直接开庭审理确保司法公正

该案件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开先河,尝试审委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审委会从以往的以听取汇报为主的审判权行使方式,改革为如今的直接开庭审理。副院长宋鱼水表示,审判制度的改革能够保障审委会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在法院管辖范围内司法实践的统一,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对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意义,宋鱼水认为,首先是保障当事人诉权,体现程序正义。审判委员会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直接审理,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陈述,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又能够保障审判委员会在直接审理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决定。

二变:公民可以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起诉讼

该案件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我国法院审理的首例对国家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案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件为一起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法庭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一位副局长出庭应诉。

原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无权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而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即法院对规章以下政府“红头文件”可附带审查。

该案是在《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实施背景下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并且《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规定行政机关要支持告、配合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虽然是被告,也要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三变: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9 月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回答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的提问时说,中国政府将尽最大力量保护知识产权,因为中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得到严格的保护。这是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向世界宣布将知识产权保护重视起来,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国家领导人的对外讲话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体现了政府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决心。该案件由七位法官组成的审委会出庭审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视可见一斑。

四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迈出司法改革一大步

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权力分配,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行使……自去年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以来,率先大胆探索司法改革,迈出了大步伐,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大力提倡法官自治,在设立法官联席会议、法官专业会议的同时,还专门制定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官自治制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院长、庭长主审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制定了“院长开庭周”工作机制,发挥带动和指导作用。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了院长、庭长办案指标,并专门制定“院长开庭周”机制予以保障,即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建院以来,院长宿迟和副院长陈锦川、宋鱼水共办案156件,已结62件;4个业务庭庭长办案490件,已结235件。目前,院长、庭长结案已占该院总结案数的12.29%。此案件审理即是在最新工作机制的要求下开展完成的。

据悉,知识产权法院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采取多项工作举措,打造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亮点。

五变:互联网+背景下的普法教育顺应时代潮流

互联网+时代,内容传播应更充分发挥网络特有的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影响面广、传递方便、迅速快捷、双向互动等特点,使网络与普法"超级链接",创建普法网站,开辟网络"第二课堂",将网络普法与普法教学紧密结合,构建全方位的普法教育平台,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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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部分法官简介:

宿迟,男,1957年1月生,汉族,北京市人,1986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鱼水,女,汉族,1966年3月生,山东省蓬莱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五庭庭长。她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13年10月30日,宋鱼水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陈锦川,男,汉族,1964年1月生,海南海口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2013年10月22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陈锦川同志拟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