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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小米”状告“小米e贷”侵犯商标权企业之声

时间:2015-11-12   出处:北京日报  作者:  点击:

认为“小米e贷”使用“小米”商标,构成侵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把“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0万元。昨天,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三个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保险、金融服务、金融评估、银行、融资租赁等。同时,小米公司也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出了个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小米金融”,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小米贷款、活期宝、基金宝等金融服务。

小米公司发现,“小米e贷”网站中所有网页的显著位置,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将“小米”作为其服务名称加以使用。华忠公司还在其新浪微博中使用了上述商标进行宣传。

小米公司认为,华忠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其注册商标,运营与其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同的业务并将商标作为服务名称,诱导消费者认为华忠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小米公司存在一定的联系,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据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小米公司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高健,通讯员 文海宣)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