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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互联网仲裁院成立记者媒体

时间:2016-05-31   出处:知产力  作者:  点击:
2016年5月20日,青岛仲裁委员会在京设立互联网仲裁院(下称互联网仲裁院)。据介绍,该院也是国内仲裁法律届的首个专门针对互联网领域成立的仲裁院,首任院长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枫担任。日前,为了解该院的相关情况,知产力对姚克枫院长进行了专访。

知产力:互联网仲裁院设立的背景是什么?

姚:互联网仲裁院是在中国仲裁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在青岛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青岛仲裁委员会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而设立的以行业和技术划分的专门仲裁院,将主要发展线上线下仲裁业务。同时,其设立也是青岛仲裁委员会致力于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有影响的国际仲裁中心的关键性一步!

知产力:互联网仲裁院设立的原因和意义何在?

姚: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新的互联网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互联网贸易和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展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互联网经济巨大的交易量也产生了大量的纠纷。传统的仲裁机制和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经济的需求,亟需创新。互联网与仲裁相融合,绝非简单的相加,而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实现互联网交易纠纷仲裁的专业化。这正是互联网仲裁院设立的原因和意义所在。

知产力:互联网仲裁院以后主要承载的功能或者责任有哪些?

姚:互联网仲裁院的设立,旨在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创仲裁服务的新模式,主要面向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类企业以及涉及高新技术、网络相关企业,开展高效、快速的专业仲裁,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纠纷,为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类企业提供符合其互联网发展特点的仲裁服务。

知产力:请您简单介绍下互联网仲裁院的组成人员和职能部门。

姚:互联网仲裁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四人,秘书长一人,工作人员若干名。院长由我本人担任,副院长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姜丽丽女士、国美控股集团法务总监陶光辉先生、青岛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处处长于光进先生、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付希业先生担任,秘书长由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邵磊担任。

目前互联网仲裁院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聘有多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位专职负责互联网仲裁院的对外联络工作,包括不限于宣传推广、日常管理、业务接待等。此外,互联网仲裁院聘任了包括奇虎360、新浪、优酷、小米等数位知名互联网公司法务负责人担任专家顾问,将对仲裁业务的开展给予指导和支持。

知产力:请您介绍下互联网仲裁院的运作模式。

姚:互联网仲裁院将及时制定和完善互联网仲裁规则,以提供规范的互联网仲裁,并将提供资金、先进的线上线下配套工作系统等,以建立高效便捷的互联网仲裁平台。互联网仲裁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室、视频会议系统等将处于不同地域的仲裁员、当事人联系起来,进行正常的仲裁程序,以最便捷最高效的方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互联网仲裁模式下,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包括仲裁协议的订立)、仲裁案件的立案、答辩或者反请求、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和仲裁裁决的作出等程序,均将在网上进行或者主要将在网上进行。

知产力:互联网仲裁院将如何在仲裁活动中彰显其公正、客观?

姚:目前,互联网仲裁院主要由业内知名律师、法务总监、专家学者组成,业务能力、道德品格在其领域内享有盛誉,而且聘任的多位专家顾问均为知名互联网企业法务负责人。仲裁员均是法律届知名的教授学者,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新丽女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研究发展处处长赵健先生等。他们均具有多年仲裁经验,一直公正公平裁决案件。

同时,青岛仲裁委员会将会举全委之力推动互联网仲裁院的发展,为其提供所有的资源。目前,青岛仲裁委员会已经就《中国青岛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门讨论,将力图尽快出台完善的互联网仲裁规则为互联网仲裁院公正客观仲裁保驾护航。有一个细节可以透露下,互联网仲裁院的网络仲裁系统中,互联网技术将充分运用于电子证据固化、仲裁程序进行等方面。一旦进入互联网仲裁程序,当事人、仲裁员所有活动将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在案,无法更改。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