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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公布行政处罚案例

 

      未经授权出版国外作家文集案

      投诉人: 罗某等8名译者

      被投述人: 某中央级出版社

      案情简介: 1995年12月,罗某等8名译者投诉某中央级出版社未经原作者和译者的授权,擅自出版发行〈萨特文集〉,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进行查处。

      经查,被投诉人未经授权出版发行该书的行为属实,侵犯了原作者和译者的著作权。 

      处理结果: 国家版权局作出立即停止发行该书,没收库存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授权出版他人书信等作品集案

      投诉人: 钱钟书、杨绛

      被投述人: 辽宁某出版社

      案情简介: 1997年5月,钱钟书、杨绛向国家版权局投诉辽宁某出版社未经其授权,擅自将他们的私人信函、诗文、墨迹、照片等,连同其他失实的报道,编成《记钱钟书先生》一书出版发行,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予以查处。

      经查,被投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出版上述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作品完整性权和复制发行权等多项著作权。 

      处理结果: 国家版权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 停止发行该书。

      2. 封存并销毁该书的库存。

      3. 对出版社罚款1万元。没收出版社付给作者的稿费和折抵稿费的该书。

    

      未经授权复制他人产品零部件手册案

      投诉人: 日本XX株式会社

      被投述人: 苏州XX机械制造限公司

      案情简介: 苏州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其PEMAL良机牌CDL-5550N单针高速平缝机时,该机零部件手册抄袭复制了日本XX株式会社的DDL-5550系列高速平缝机享有版权的零部件手册19450册。日本XX株式会社1999年3月向国家版权局投诉,国家版权局经过调查,依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被投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 一、立即停止复制发行上述侵权零部件手册;

      二、没收库存100余册侵权零部件手册;

      三、销毁用于制作侵权零部件手册的相关材料;

      四、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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