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热点关注

驱动中国专利事业破浪前行——纪念专利法实施30周年热点关注

时间:2015-04-02   出处:国知局网站  作者:  点击:
起草 破茧成蝶护航创新

  让我们回到30年前。

  20世纪70年代末,袁隆平的杂交水稻被引进美国试种,效果良好。第二年要扩大试种,美国人检索了一下专利,结果当然没有。美国人还了解到,当时的杂交水稻可以细分为46种技术,中国已经将其中42种技术无偿公开,更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经济收益。耐人寻味的是,之后几年,袁隆平在继续研发杂交水稻技术时,却遭遇了资金上的困境。

  “没有专利法,就无法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发明人也无法获得合法收益。”作为专利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夏淑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1978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央决定我国要建立专利制度,要求国家科委负责筹备工作。同年12月,时任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的武衡率团赴日本考察归来,专利法的制定工作正式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由武衡直接领导、宋永林任组长,包括郭寿康、段瑞林、夏淑华、胡明正、赵元果、汤宗舜、朱晋卿等成员的专利法起草小组成立了。

  当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1月31日,中美签订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当年7月7日,《中美贸易协定》签署,在新中国对外关系的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相互保护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条款。我国在向国际社会做出承诺的同时,也推动了专利法的起草工作进程。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利法的起草与调研工作是齐头并进的。起草之初,先由小组全体研究整体框架结构,然后分工撰写,再经小组集体讨论修改。1979年6月4日专利法起草小组草拟出了专利法草案的第一稿。

  其间,专利法草案广泛征求了国内意见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意见。在国内,专利法草案争议不断,甚至有人极力反对。从酝酿到诞生,历经了5年磨砺。人们不会忘记,在那时,围绕“专利制度是姓‘资’还是姓‘社’”“中国要不要建立专利制度”的问题争论不休时,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高瞻远瞩,作出肯定的表态:中国必须建立专利制度;专利法宜早通过为好。从而一槌定音,为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铺平了道路。

  根据实施专利制度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1980年1月14日,中国专利局成立。

  经过近5年磨砺,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为改革开放、为改变国家命运与前途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关注中国专利事业的人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极为振奋。

  在夏淑华看来,这部经过5年多的曲折终于诞生的法律,体现了老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英明决策,凝聚了许多专家的汗水、心血和智慧。专利法的颁布和实施,向全世界宣示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心,揭开了我国专利事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的新篇章。

  专利法的颁布实施,极大激发了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热情,推动中国经济的车轮汇入世界的洪流,在30年的时间里实现迅速增长,令整个世界刮目相看。

  成长 刷新记录彰显力量

  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第一天,中国就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第一。在中国专利局门前,排队等候了3天3夜的航空航天工业部207所工程师胡国华,第一个递交了专利申请。从早上8点开始,到子夜钟声在夜空中敲响,中国专利局一天共受理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对此,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的鲍格胥博士说:“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上的绝对纪录。”

  我国专利法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热情,专利申请数量、质量持续快速增长。从1985年的1.4万件到2014年的236.1万件,增长了近168倍,增长速度之快举世瞩目。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始终保持在年均增长20%左右。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经连续4年受理发明专利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近年来,在主要发达国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因经济不景气影响普遍增长缓慢之时,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却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先机。专利制度,正是激励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制度和基础保障。”正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所表示的,专利制度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和保护创新,推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

  专利法实施30年来,像胡国华这样热衷于发明创造的创新者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为我国自主创新、打破国外高新技术垄断、发展科技和经济等各项事业提供了重要支撑。30年间,发明创造活动在社会各个层面广泛深入持久地蔓延,促进了经济发展。事实证明,创新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发展进步的灵魂,是不断前行的源泉和动力。

  事实上,自1985年4月1日我国受理第一件专利申请以来,截至2014年底,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达到1545.5万件,代表较高专利质量、体现专利技术和市场价值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66.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从2011年起,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跃居世界第一位。中国申请人对外专利申请大幅增长,从1994年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以来,截至2014年底,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总量达到12.75万件。这些成果凝聚着全社会创新主体的聪明才智,见证着短短30年来我国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彰显着专利制度的施行给我国带来的巨大变化。

  “2G时代跟随,3G时代并肩,4G时代领先”是我国通信产业发展的真实写照,正因有了专利法的激励和护航作用,中国的通信、高铁、核电等产业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在国际产业竞争中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30年间,中国自主创新的成果吸引了世界的目光。这30多年,不仅是中国专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快速成长期,也是中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增长的重要时期。事实证明,在专利制度的护航下,自主创新及专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的增长。

  修法 不断完善支撑发展

  任何一部法律制度,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任何一部法律制度,都在与时俱进中发展与完善。专利法,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发展完善。“专利法实施30年间,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本身经历了3次修改,从程序到实体,从立法宗旨到具体制度设计,更加符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需要。”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许春明向本报记者表示,专利法从当初的与世界接轨为主,逐步过渡到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情的内在需要相适应为主,而且立法水平已经跻身世界前列。

  1992年,结合国际发展的趋势和我国实际情况,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延长专利权的期限,将发明专利权期限从原来的15年改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从原来的5年加3年续展期改为10年;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改为授权后的撤销程序;增加专利复审的范围;扩大了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将食品、饮料、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列为保护范围;重新规定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增加对假冒专利产品或者方法的处罚等。

  2000年,为适应我国入世的需要,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从实质内容上看,这次修改主要是围绕着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要求进行的,主要修改内容体现在,明确专利立法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宗旨;简化、完善专利审批和维权程序,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复审和无效由法院终审,取消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终审权;与国际条约相协调,明确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法律依据等。

  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紧随其后的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成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此次修改,通过提高专利授权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加强专利权保护以及合理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利益关系,以期达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的立法目标。

  30年来,我国加入了一系列与专利有关的国际公约,及时将国际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融入本国立法,切实行使和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使专利法既立足中国国情又符合通行国际规则。在专利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我国站在较高起点上仅用30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数百年才走完的历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发展 强国建设开启征程

  专利质量亟待提升、专利市场价值没有充分体现、专利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这些现实中存在的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专利制度作用的发挥,亟待通过专利制度的完善来解决。

  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与以往更加不同的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委员们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提出了更为中肯的建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描绘着更加宏伟的蓝图。

  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国家对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如此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在这些任务和期盼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是支撑点,完善以专利法为核心的专利制度是实现这些任务的基础和保障。

  无论是国际经济发展现状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变化,还是我国专利制度实施中尚存的难题,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攻坚克难、进一步完善专利制度来解决。与此同时,我国进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时期,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是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需要,也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需要。

  正是基于我国现实的考虑,从2012年起,新一轮专利法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也即将正式揭开序幕。

  “中国正站在一个战略全局的高度,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国家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吴汉东所言,点明了专利制度进一步完善的的核心要义。

  30年前的今天,专利法的实施,使中国专利事业扬帆起航;30年后的今天,不断完善的专利法必将带来的强大动力,驱动着中国创新发展的巨轮,承载着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梦想,乘风破浪,驶向更加美好的未来。(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