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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30周年]忆往昔峥嵘岁月 展未来锦绣前程热点关注

时间:2015-04-02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作者:  点击:
编者按

  三十载,开拓创新,辛勤耕耘;三十载,硕果累累,成就瞩目。自1985年4月1日起至今,中国专利法走过了实施的30个春秋。回望30年流金岁月,本报记者专访了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者、高校的知识产权专家、企业的知识产权负责人以及执著创新的发明人,讲述他们与专利法的情缘,展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美好明天。

  胡国华   荣誉长存  创新不止

  当时光的列车缓缓驶过30年的光阴,72岁的胡国华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家中,目光穿过10余件专利证书,满眼都是自己42岁时的身影。

  30年前的4月1日是中国专利法实施的日子,42岁的航空航天工业部207所工程师胡国华在当时的中国专利局专利申请受理处守候了三天三夜,提交了中国第一件专利申请,并在当年获得授权。30年后的今天,那件第一号专利的专利证书已被国家革命历史博物馆收藏,而从职务发明人转变为退休后自己开办公司的专利权人,胡国华依旧坚守在创新的一线。

  提交中国的第一件专利申请并获权,是胡国华和他所在的科研院所在中国知识产权历史画卷中写下的浓墨重彩的一笔。多年来,媒体对第一号专利诞生的细节描述早已广为人知,但对于作为第一号专利发明人的胡国华当时的心境,特别是当时这个普通科研人员对于实施专利法的感触,却鲜有人进行过深入的探究。

  “专利法的实施承认了知识的价值,对于激励创新发挥了巨大作用。”近日,胡国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专利法实施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很多单位只要开介绍信就可以互相学习技术。虽然这样有助于技术的传播推广,但同时造成单位中论资排辈现象严重,有创造能力的人没有施展空间,长此以往会阻碍我国科技创新的步伐。

  作为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胡国华深刻地体会到了专利法的实施对年轻科研工作者进行创新创造劳动的肯定。“年轻人有了自己的发明创造、提交了专利申请,一样可以承担大型的科研项目,这对于创新能力强的年轻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胡国华说,当他在中国专利局查阅资料时,得知中国将实施专利法,当时就有了争取提交第一件专利申请的念头。带着准备提交的专利申请的材料,胡国华再一次来到中国专利局。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牌子,写上了“申请专利在此排队,第一名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二○七所”的字样,随即他的身后就形成了排队提交专利申请的队伍。

  在等待了三天三夜后,1985年4月1日,胡国华第一个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1985年12月,胡国华作为发明人顺利拿到了中国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为“85100001.0”,名称为“可变光学滤波实时假彩色显示装置”,专利权人为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二○七所。自此,中国第一件专利诞生。

  当时光的列车驶入2014年,随着时光送走了匆匆过客,中国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已在30年间突破了100万件的大关。从1件到100万件的突破,在第一号专利之后的30年里,胡国华的创新研究一直不曾停歇,提交了近30件专利申请,10余件专利授权。

  就在这30年的时光隧道里,总有一个瞬间,让人分不清自己到底是42岁还是72岁,是刚过不惑还是年逾古稀。“如今,专利法已走过30年的时光,在越来越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我希望中国可以出现更多的创新者。”胡国华说,一个创新点的实现就可能诞生一件专利,就可以解决一个问题。他希望中国能够出现一个个“发明中心”,联系到各行各业的专家,收集到各行各业需要解决的课题,让这些专家参与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为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服务。胡国华的心愿就是,让自己伴随专利法走过的这30年创新时光能够一直持续坚定地走下去。(记者  崔静思  实习记者   吴 珂)

  黄  峰  铿锵玫瑰  绽放西部

  “4月1日,对于我们专利工作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节日。专利法实施30年来,不仅成为专利事业不断发展的依托和保障,而且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也有效促进了四川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黄峰,这位西部知识产权战线上的“铿锵玫瑰”,担任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十年多来,始终推动着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屡创佳绩,成为西部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面旗帜。而她,总愿把这些归功于依法行政,依法作为。

  从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打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是黄峰一贯的工作理念。在她看来,这也是维护法律尊严、发挥法律作用的有效途径。近日,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专访时,她还清楚地记得,当年上任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当时,黄峰不仅很快适应了角色,而且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紧贴中心、扩大影响、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分类指导”的知识产权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尝试,开拓了四川专利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仅201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系统依法开展专利执法检查927次,出动执法人员2707人次,检查商业场所958个,检查商品19.9万件,立案受理专利案件669件,同比增长25.5%;结案667件,结案率99.7%。

  “聚焦企业、产业、产品,促提升;聚焦产业园区、重点城市、重点县(区),强服务;聚焦政策、环境、人才,壮支撑。”黄峰始终把提升企业、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力作为重中之重。在黄峰的主导下,四川形成了拥有41个国家级、541个省级、300多个市(州)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国、省、市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先后培育了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个国家级试点园区、57个省级试点示范园区,推动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全覆盖。全省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个、试点地级市5个、试点县级市3个,获批强县工程示范县5个、试点县22个。全省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占全省总量的比重由十年前的不足25%大幅提高到60%以上,特别是四川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专利申请量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

  “无论是机构的设置,还是工作能力的提升,都要依法来进行。”黄峰既勇于身先士卒、忘我工作,更善于运筹帷幄、谋篇布局。在黄峰的推动下,四川省21个市州已经全部健全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于2009年出台。实施5年来,四川省累计提交专利申请29.61万件,其中提交发明专利申请7.04万件;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8.26万件,其中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72万件。十年来,四川专利工作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为四川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不断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我们要承担起更多的重任。”黄峰深知,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知识产权工作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她表示,四川省位于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三大国家战略的交会点上,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将以专利法和国家有关政策为指针,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全面营造知识产权良好环境,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同事们都知道,黄峰总是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形势催人。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工作者,应当紧跟时代步伐,积极为知识产权事业贡献力量。”黄峰道出了心中深深的知识产权情结。(记者   赵建国)

  姜   颖  法骨柔情  勇于创新

  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人员、兼备理工科和法学背景、审结了大量知识产权名案、讲一口流利的外语、频现于国际场合的中国女性……集以上特质于一身的,就是国内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领域的“人气明星”——姜颖。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21年来,姜颖审结了大量影响巨大的专利案件,有些案件甚至推动了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

  1992年,姜颖毕业于沈阳大学,获得机械制造业工学学士学位。然而此时的她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毅然放弃了在大型国企就业的机会,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经过刻苦努力,姜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几年的学习,让姜颖找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定位和方向,对未来职业选择的目标愈发清晰坚定,做一名司法职业者,当一名知识产权卫士成为了她的理想。

  1994年,姜颖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当时正值北京法院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既需要法官具有自然科学的基础,又要具备法律思维。因此,对于知识产权审判领域而言,法官如果同时具备理工科及法学双重教育背景,是最为合适的,姜颖无疑成为了入选知识产权庭工作的最佳人选。就是这样,姜颖与知识产权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到审判员、审判长,到后来的副庭长、庭长,到如今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庭长,一干就是21年,亲历并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

  2002年11月,香格里拉公司认为黄某将“香格里拉”商标作为餐厅招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构成侵权,该外观设计专利应该被宣告无效。根据我国当时的相关规定,仅仅是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香格里拉公司因此无法拿到认定黄某构成民事侵权的生效判决。而按照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原告主张一件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一件商标权时,必须先由法院生效认定其构成民事侵权,行政机关才能将外观设计专利权予以无效。姜颖在详细了解立法背景和正确理解立法本意的基础上,综合国内外对专利权权利保护的原则和做法,提出遵循保护在先权利的基本原则。该案的开创性判决得到了知识产权法专家的高度重视和好评,成为当时法学界的前沿热点。姜颖的成功判例和学术观点也被立法机关认可。

  “专利法实施30年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起到了支柱性的作用。作为一名法律实施的见证者,我亲身感受到专利法的实施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谈到我国专利法实施、修改、完善及司法实践过程时姜颖说,30年来,全国各地知识产权法官通过每一起案件中对专利法的适用,不断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尤其令人振奋的是,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北京、上海、广州3家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我国专利审判事业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我国专利法在保护专利权、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也将得到彰显。在专利审判日益国际化的今天,也要求我们法官不断拿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质量裁判。”姜颖说道。(记者   祝文明)

  李顺德  挺立卅载  依然弄潮

  1984年3月12日,中国第一部专利法正式通过审议,已经步入而立之年多年的无线电工程专业大学生李顺德受单位的派遣参加了专利法实施前的专利代理人培训。作为新中国首批专利代理人之一,李顺德在1985年4月1日迎来了专利法的实施。当时的人们可能都难以想到,以李顺德为代表的被卷入专利法实施大潮的这些年轻人,会成为中国专利事业的中流砥柱,在此后的30年间,一直挺立潮头,推动着中国专利制度这条大河不断奔流向前。

  成为专利代理人之后,李顺德对专利的研究逐渐深入,对这一领域倾注了自己特有的研究与分析。1992年,我国专利法迎来第一次修改,扩大了专利保护范围,延长了专利权的期限,完善了专利审查程序和保护制度。那一年,针对中国复关谈判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李顺德就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化工产业和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一系列课题研究,其研究报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前身——《中国专利报》上连载数月,引起了业界的热烈反响。

  “你过来吧,咱们专门做这个。”1994年,已在专利领域因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独到的犀利见解而小有名气的李顺德,接到发小、老友郑成思教授的邀请,共同组建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和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室,从此开始了专职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工作,将目光逐步扩大到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研究起点更高,研究视野更开阔,研究内容更深入,研究方向更务实。此后,李顺德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报告和学术文章、专著,提出了诸多创新性的学术观点,并作为专家为2000年与2008年的两次专利法修改工作作出了卓越贡献。

  30年如白驹过隙,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专利法律人才的李顺德早已年届花甲,但他依然挺立在专利领域立法修法的潮头,为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完善推波助澜。“我国的专利面临着从数量到质量升华的挑战,突破专利应用的瓶颈是当务之急,切实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势在必行。”在纪念中国专利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李顺德言简意赅地概括了当前专利制度面临的问题。2009年,已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退休返聘的李顺德,仍然心系专利工作,同时接受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改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邀请担任法律系主任,作为特聘教授继续活跃在“两院”知识产权法教学和科研的第一线。

  从新中国第一批专利代理人之一,到专职知识产权学术研究者和学者,再到知识产权界的权威专家和教授,30年来,李顺德见证了中国专利制度从无到有,从萌芽到成熟。“中国用了短短30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知识产权制度的百年之路。新一轮的修法可以更充分地考虑、研究,涉及的面可以更广,更好地推动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这位知识产权领域永不止步的弄潮儿,用行动向人们诠释着中国专利人的不懈追求。(记者   孙  迪)

  袁真富  注重实践  与时俱进

  1999年,一名大三学生借来了郑成思教授编写的《知识产权法》,郑老师极具个性的文笔,让他对此书爱不释手。时隔多年,谁也不曾想,正是这本绿皮的《知识产权法》引领着这位青年进入了知识产权的“殿堂”。2007年,他入选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2010年,他当选第三届上海保护知识产权新闻人物;2014年,他入选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他就是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袁真富。

  如果说一本《知识产权法》让青年袁真富找到了未来的研究方向和事业定位的话,那么让他真正感受到专利立法的是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第三次专利法修改的课题研究,当时参与了陶鑫良老师主持的子课题。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深入接触专利法。“刚接触专利法时,感觉专利法的案例没有商标法、著作权法的案例生动有趣,从阅读的角度看会觉得有些‘面目可憎’,但是细细琢磨,特别是接触到专利背后的故事时,会发现专利法也可以‘其乐无穷’。”谈及对专利法的最初感受时,袁真富的话里充满了对专利法的“爱恨情仇”。

  时至今日,专利法已经走过了30个年头。它的变迁影响着所有的专利权人,也影响着学者们的研究轨迹。“随着专利法的实施,我国专利申请量突飞猛进,企业对专利保护、专利管理和专利运营的需求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我对专利法的兴趣更多地转向了专利法在企业中的实践运用,袁真富表示,近年来,中国企业越来越善于利用专利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为自身生产经营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这让他深有感触。一家上海企业,起初,以模仿国外同行产品为主,结果产品刚参展还未对外销售,就收到了国外同行的专利侵权警告函。后来该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对自家产品进行研发改进和专利规避设计,不仅绕过了专利侵权障碍,还陆续提交了近10件专利,杀出了竞争对手的专利包围圈,构建了自己的专利防火墙。

  专利法实施30年来,我国专利事业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专利法作为激励技术创新、保障利益分配的制度工具,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希望专利法深入运用、深入人心,成为大众创业的保护之伞、万众创新的利益之油。”袁真富道出了心中的寄语,希望专利法能够插上翅膀,在未来广阔而又蔚蓝的天空里,为创业撑伞,为创新加油!(记者  王  璐)

  郭小明  公平竞争创新发展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2179件,位居全球企业第3位,成为中国企业中唯一一家连续5年稳居PCT国际专利申请全球前3位的企业。

  “是专利法的实施,为中兴通讯这样的众多中国企业带来了创新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历经3次修改,专利法为中外企业在中国一视同仁地公平竞争、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有着法学背景的中兴通讯副总裁、首席法务官郭小明,在多年来从事企业法务工作实践中,对专利法的实施,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兴通讯的核心战略,专利资产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在市场竞争中,企业知识产权的地位也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在郭小明看来,企业没有专利寸步难行,没有专利法激励创新、保驾护航更是不可想象的。正是遵循专利法的原则,中兴通讯在内部制度上对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以及职务发明的奖励举措、报酬分配等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同时,在熟谙我国专利法律法规的认识,结合“走出去”的需要,还对海外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掌握法律利器,抵御各种风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截至2014年末,中兴通讯在美国连续赢得了“337调查”的“四连胜”,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树立了新的标杆。而事实上,其中的3起调查皆是美国的专利运营公司所为。这些专利运营公司从个人和破产公司手中低价收购专利,伺机对一些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发起专利侵权司法诉讼或行政调查,意在获得巨额赔偿。

  虽然对方的“搅局”并没有成功,但也给郭小明带来了新的启示:我们可以依法加大对专利运营探索的力度。实际上,在郭小明的倡导下,中兴通讯早已就根据专利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开展了专利运营的探索,目的是进一步有效盘活企业专利资产,充分利用专利的竞争属性及资产属性为公司获取直接或者间接经营收入的方式,并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和效益。

  目前,中兴通讯对专利资产的运用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在标准必要专利嵌入方面,从早期的GOTA数字集群系统标准的全球成功商用及其带来的许可收益,中兴通讯目前是3G、4G相关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者,在全球30多个标准组织中居于领导地位,是全球70多个标准组织的成员。在专利运营收益方面,以庞大的专利资产族群为支撑,率先开发出目前业界领先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和专利良性运营机制,同时与国内外主要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专利交叉许可方面,遵循产业互利的原则,致力于与产业参与者一起推动创造合理、公平的市场、知识产权环境,促进行业内专利资源的共享。目前,中兴通讯已经与微软、杜比等业界主要专利持有者达成了广泛共识与合作,并签署了全球专利许可协议,还开创了国内企业向业界国际巨头专利许可的先河。

  “我们在研发方面的投入相当高,也只有这样的投入,才保证了专利产出的数量和质量。”郭小明介绍,中兴通讯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已超过10%,比例之高在国内企业中是不多见的,近5年研发投入超400亿元,目前在全球已拥有超过6万件专利,90%以上为具有高度权利稳定性和技术品质的发明专利。

  “不管是‘走出去’还是在国内发展,企业都必须懂法守法,特别是专利法,这是企业赢得竞争、创新发展的关键。同时,熟悉专利法律规则,更是保护企业自己合法权益的需要。”郭小明认为。(记者  赵建国)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