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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法》修订力争年内完成 对恶意侵权实行惩罚性赔偿措施行政执法

时间:2017-04-25   出处:新华社  作者:  点击: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王宾)2016年,我国全年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量分别达到4.9万件和3.2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遏制商标恶意抢注,提高恶意侵权赔偿标准,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协作格局。

“十二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数据显示,全国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8.7万件,商标权、商业秘密和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权假冒案件32.2万件,侵权盗版案件3.5万件。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然而专家指出,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仍存在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问题,保护“兜底”不到位影响了创新主体积极性。

从制度层面发力,如何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铜墙铁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我国正在推动《专利法》第4次修订,将纳入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措施,且赔偿金额将大大提高。目前,《专利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在年内完成。

管理关口前移为知识产权保护把好“源头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说,为遏制商标恶意抢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推动审查关口前移,规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注重商标争议评审,下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先手棋”。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提出,要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独角戏’,而是‘合奏曲’。”申长雨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手段多样、渠道各异,单一模式或单一手段难以实现对所有类型和所有环节的保护。“下一步,我国将积极推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多方联动、多策并举保护知识产权,坚持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与公平并重。”

记者了解到,为建立知识产权高效保护的“快车道”,我国还将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