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依据,他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发布朋友圈,并向食品公司索要人民币10万元。昨日下午,32岁的山东人王某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件回顾
造谣视频上网 福建紫菜加工业损失近亿
今年2月,“紫菜是塑料做的”的造谣视频,引发不少不明事实的消费者恐慌,甚至传播,对福建及晋江紫菜加工、养殖业造成严重伤害。晋江市紫菜加工行业协会曾统计,这场谣言给福建紫菜加工业造成近1个亿的损失。
事发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会上表示:“网传‘紫菜塑料做’视频谣言不可信。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虚假新闻要严厉打击,消费者也应该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消息。”
庭审焦点
先发视频后敲诈 扬言不给10万就涨价到15万
晋江法院法官介绍,今年4月25日,王某祥在食用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在没有依据、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他录制了“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随后,王某祥还主动联系该公司,向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就把事情闹大。该公司于当日报警。
4月26日上午,陈某向公司请示后,向王某祥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但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当天,该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案发后,王某祥主动投案,其家属代其向该公司退还赃款5.3万元。
昨日的庭审中,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晋江法院认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祥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报道来源:东南网)